2021年1月4日,婁底市教育局發布《關于婁底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告》,從2021年起,對我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做出重大調整,通告全文如下:
根據《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湘教發〔2020〕13號)、《婁底市2020年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方案》(婁教發〔2020〕5號)文件精神,從2021年起,未參加婁底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,一律不能參與我市普通高中錄取(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,再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民辦普通高中除外)。非婁底學籍的初三學生如要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的,學生本人和家長要提前謀劃,按照我市學籍管理規定及時將學籍轉入我市初中學校并到校就讀,參加婁底市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,按要求填報招生志愿,參與我市普通高中學校錄取。
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全市各初、高中學校要通過媒體、公眾號、張貼公告等媒介廣泛宣傳,認真貫徹落實,同時給廣大學生和家長提供準確的政策指導和合理的建議意見。
(來源:婁底教育)
來源: 文明婁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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